115年勞檢方針出爐 平行承攬商安全措施列重點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加強事業交付承攬職業安全管理,勞動部22日公告明(115)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特別將「平行承攬安全管理」及「營造工地進場管制」等增列為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事項,並責成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主管機關積極推動相關業務,加強對事業單位宣導,以維護工作者作業安全及身心健康。

依據《勞動檢查法》第6條規定,勞動部每年應參酌國內勞動條件現況、安全衛生條件、職業災害嚴重率及傷害頻率等,並公告及宣導勞動檢查方針,而各地勞檢機構須在勞檢方針公告3個月內提報勞檢計畫後實施。115年勞檢方針增列「平行承攬安全管理」、「指定統合管理者」、「營造工地進場管制」、「局限空間危害預防」檢查為監督檢查重點事項。

勞動部指出,鑑於營造工程承攬體系多有平行承攬與層層轉包之複合態樣,實施勞動檢查需釐清平行承攬事業單位間之相互關係,爰增列平行承攬廠商間之安全衛生措施檢查。另考量科技廠房新建工程於施工期間之平行承攬廠商眾多,若無指定統合管理者執行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事項,易產生施工錯誤及職災風險,故增列查核事業單位是否指定統合管理者之檢查項目。

此外,為確保工作場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及器具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已張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等識別證明,以及近期發現職災勞工多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爰增列營造工地進場管制檢查及檢查內容。

因應近期發生數件工廠內儲槽、污水槽之局限空間災害,主要為交付承攬作業,事業單位未確實辨識局限空間場所及落實承攬管理及管制措施,爰增列局限空間危害預防檢查之重點,以確實督促工廠落實局限空間之辨識及入口管制;因應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趨勢,為強化從事戶外作業勞工健康保護,預防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爰增列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檢查項目,督促相關業者使勞工於戶外從事熱危害高風險作業時,確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鑑於近年發生倉儲火災及營造工程氣爆案,係因室內裝修不慎肇災,爰增列勞動檢查機構進入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如查獲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與室內裝修施工未訂有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申報主管機關者,應移請相關主管機關查處等相關規定。【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