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6

為防杜洗產地,經濟部25日表示,從5月7日起,出口人出口台灣產製(MIT)貨品至美國,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美國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之後,將造成各國間稅率差距,高稅率國家產品恐流向低稅率國家,透過更換產地標示、重新包裝或是簡單加工等方式轉運美國;一旦這些產品透過台灣轉運至美國規避高關稅,將影響台灣國際信譽以及向美方爭取較優惠的關稅待遇。
貿易署指出,MIT就要是MIT,出口加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並不是要限制貨品出口,而是希望和出口商通力合作,防杜洗產地等違規行為,共同維護台灣的貿易利益及經濟發展。
貿易署表示,若違反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者,依貿易法相關規定議處。依據貿易法第28條規定,出口貨品若有產地標示不實,得處警告、6萬至300萬元罰鍰或停止輸出入貨品,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出進口廠商資格。
經濟部為協助業者順利將貨品出口美國,經濟部特別邀請美國專業律師說明美國原產地規則及通關實務,並分享美國海關判定原產地案例,與會業者達3,000人。美國律師提供具體詳細解答,交流熱烈,業者反應良好。
經濟部將持續關注美國情勢發展,適時邀請美國律師再度說明美國課稅措施及通關實務,協助廠商順利出口貨品。經濟部並籲請業者出口前,應與美國客戶充分溝通,或透過美國海關(CBP網站:https://www.cbp.gov/)申請預審產地,以維護自身權益。【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