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展延6年三讀通過 2031年前實施

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2031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朝野一致表示,很高興朝野有共識,對國土計畫法上路踩煞車,讓農民不用再擔心,請行政院不要提覆議案。

農業部回應表示,原本擔憂土地炒作再起、農地價格崩跌、城鄉發展失衡加劇等隱憂目前暫緩,但農地發展權問題,還需更審慎討論,以確保農民權益。

立法院會審議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國土計畫法展延期限,民進黨團、國民黨團都提出再修正動議,要再延長6年,由4年改為10年;民眾黨團版再修正動議則是延長2年,由4年改為6年。

最後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所提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再修正動議,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由4年改為10年,從2031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10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另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張嘉郡等人提案,主張「農業權」應入法,在國土計畫法中增訂補償條款,並設立特別基金來補償農地的特別犧牲。但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中則改為「不予增訂」,並未入法。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指出,部分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中央無法整合、調整土地分區,且農民、地主對國土功能分區可能會限制開發仍有所疑慮,應等相關配套完備後再上路。因此,民進黨團主動提案再展延6年,多跟地方充分溝通,讓國土計畫上路更加完備。

民眾黨張啟楷表示,很高興朝野有共識,對國土計畫法上路踩煞車,讓農民不用再擔心,請行政院不要提覆議案。並指出內政部長劉世芳在修法過程未做好事先準備、充分溝通,也未消除民眾疑慮,應傾聽地方聲音,否則就下台對民眾負責。 【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