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民團促立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 勿倉促或惡意杯葛

總統府八月底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遭在野黨抨擊,至今仍未在立法院進行實質審查。14個民間團體今(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積極維護民主憲政體制,回歸品德、專業及理念嚴謹審查,不應倉促行使或惡意杯葛同意權的行使。聯盟也針對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提問,希望大法官被提名人能回覆,以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總統府於8月30日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為: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以銜接將於10月31日任期屆滿的大法官,提名咨文已送立院一個多月,迄未進入審查階段。為審視被提名人的適任性與立法院同意權的行使過程,14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憲政民主已經是台灣公約數,憲政民主體制應是政黨競爭的遊戲規則,執政黨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即便各方有不同意見,但是立法院應盡忠職守,給予大法官被提名人表達意見的機會,進行社會溝通。

此外,「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還提出三點訴求包括:大法官同意權及司法權並非政黨角力的工具或籌碼,倉促行使、惡意杯葛或草率修法,都將損及司法公信力及民主政治,勿以國家體制為政治賭注;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須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敬請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執行秘書陳莉蓁補充說明,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不應該是政黨角力及表決大戰,應讓人民充分認識大法官適任性、專業、理念、價值取向。立法院應本於憲政職責及人民的託付,審慎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則表示,這次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司改要能持續推動,仰賴新任司法院長人選出爐,呼籲立法院不可以拒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應謹慎審查並讓審查過程順利運作。【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