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年10月底,公告《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相關修正草案,其中引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制度,針對特定犯罪之被告,經法院判決處以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申請假釋。
人權團體今天(16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反對立場,認為修法內容不僅無助社會的安全,可能違反國際人權的疑慮,甚至將造成獄政體系的崩壞,民間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公開聲明,本次修法三黨聯手欲強行通過,引起法學界、實務界的反彈。對此制度具有深遠影響的修法,卻是未徵詢相關領域專家的意見,未曾了解基層監所人員的困境,更未做出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因此,由民間團體及17位學者共同發起「糖衣民意 法治毒藥-反對『終身監禁』惡法之連署」,主要有三點聲明:
一、行政院應撤回本次「終身監禁制度」修法及相關提案
民間團體表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存在,於其他地區/國家(歐洲、德國、加拿大)已有認為屬於酷刑或有違反人性尊嚴,行政院草案所訂無期徒刑不適用假釋規定,顯然已違反公政公約第7條、第10條規定。犯罪矯正協會的聲明也指出「假釋不是寬容,它是監所秩序的『安全閥』與受刑人的『希望出口』」、「取消假釋,不是帶來社會安全,而是引爆監所的炸彈!」而本次不得假釋的規定,更將修法效力溯及過去已判決確定的案件,且規定「死刑定讞個案改判後,執行之收容期間不得折抵刑期或計入假釋已執行之期間」。前者修法內容卻已違反禁止溯及既往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而後者,則已違反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均為違憲的不當立法。民間團體呼籲,行政院應撤回本次「終身監禁制度」修法及相關提案,以避免公然違憲的立法草案。
二、立法院各黨應停止「終身監禁制度」相關立法程序
行政院所提上列惡法修訂,立法院各黨團相繼提出其他終身監禁刑與三級制無期徒刑或與行政院有類似修法草案。民間團體呼籲,請立法院各黨團應停止終身監禁制度相關立法程序。切勿再將應當由專業討論與研議的政策議題,只為了博取民意的政治表演,請停止公然違反公約甚至公然違憲的立法行徑。
三、重大刑事政策,應有嚴謹的實證研究及人權影響評估
民間團體近期發起【糖衣民意 法治毒藥-反對「終身監禁」惡法】連署,已有逾百名學者,凸顯本次修法缺乏評估、程序草率,其修法內容仍有諸多疑慮。在10月30日行政院公布修法前,卻未經主管機關法務部預告,以及公開徵集意見。而從目前公布的資料,可見草案並未經任何相關評估欠缺嚴謹,行政院審查過程中,未廣泛諮詢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的意見,讓本次制度修法作業過於倉促與草率。再次懇切呼籲,行政院應撤回本次修法草案,並通盤檢討法務部等機關研議模式,作為日後若要提出重大刑事政策時,納入更為嚴謹的實證研究,以及人權影響評估,並廣泛諮詢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意見,以避免我國荒腔走板的立法過程一再重演。【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