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4)日通過教育部擬具的「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輔導人力編制、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外,也系統介接社會安全網絡,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作為學生輔導原則。

在15歲至24歲年齡層,自殺已成為第二死因,而「學生輔導法」於103年制定實施至今未曾檢討,使現行學生輔導量能無法有效應對學生心理健康問題。

行政院今天提出修正草案,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包含五大方向,第一,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第二,健全學生輔諮中心運作;第三,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第四,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第五,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對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健全學生輔導工作有其必要。

教育部表示,日後將每5年檢討校園專業輔導人力,本次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修正為20班以下者置一人;國民中學修正為12班以下者置一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及專科以上學校則增加專業輔導人員。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表示,本次修法是確保校安,推動五打七安的關鍵一環。本案除增加輔導人力編制、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外,也系統介接社會安全網絡,並納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作為學生輔導原則,將有助提升我國學生輔導整體量能及品質,期許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