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監督政府面對真相 落實兩公約

視為台灣獨步全球的第三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在地審查,5月13日公布結論性意見,記者會上,9位國際審查委員提出長達92點意見。2017年委員會曾建議兩公約可以納入憲法,讓它有憲法的位階,優先於國內的法規,經過五年,並沒有成真。這次的結論性意見中再次強調,關於兩公約,如果與以前或以後的立法有衝突,就必須進一步澄清公約的地位;作為聯合國兩個最重要的人權條約,應優先考慮這兩項公約。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團將於5月15日共同舉辦「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邀請法學界及實務界學者專家共同與談,提出全民監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建言與期許。

5月9-11日審查會議上,NGO代表僅有政府機關1/3的發言時間,因此許多公民團體透過線上直播與場外倡議,同步體檢政府落實兩公約的成績,揭露審查會中無法與國際人權專家直接溝通的台灣人權現況。多個NGO代表在審查會議以實際案例指出許多重要的人權問題,諸如:法官不中立與未迴避、行政機關可無限期無限次對人民限制住居與出境、行政執行違反比例原則、行政救濟再審時效僅5年、集會遊行權利、行政機關未經法院判決就剝奪人身自由與財產權、反任何形式直接與間接歧視至今未立法、強制徵收與迫遷等。

公政公約審查會議主席/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Manfred Nowak及其他國際委員也發現了台灣政府的回應與NGO的發言有很大的落差,兩公約國家報告顯然過濾了政府不想呈現的問題。多位參加審查會議的NGO代表,對於遮遮掩掩的兩公約國家報告,認為政府欲蓋彌彰,不敢面對事實真相,正是阻礙台灣人權進步的主因。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和2017年,審查委員會建議台灣政府將酷刑罪作為一項單獨的刑責,並在其《刑法》中規定適當的處罰。委員會遺憾表示,儘管十年過去了,這項建議仍未得到落實。按照國際法的定義,即出於特定目的,故意對無能為力的個人施加嚴重的痛苦或折磨,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的,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之一。

根據司法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稅務爭訟占行政訴訟比例高居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第1名,也是稅務爭訟最多的國家,現行救濟制度下,人民難以獲得有效救濟,凸顯司法無法發揮定紛止爭功能。法稅與全民息息相關,台灣要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就要從法稅改革開始;以被學者稱為稅法二二八的太極門案為例,自始就是檢察官侯寬仁造假誣陷、無中生有,其後所衍生的刑事起訴、課稅重罰及強制執行均是嚴重違法違憲、侵害人權,更嚴重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及兩公約。 

主辦單位表示,5月16日適逢「聯合國國際和平共處日」,強調國際社會應努力促進和平、容忍、包容、理解和團結,希望共同相處、共同行動,面對分歧和多樣性能夠敞開胸懷,相互尊重、欣賞,團結一致,以期建構一個和平、和諧的永續世界。和平文化是國際一致努力的目標,和平共處從接納差異開始,進而達到傾聽、認識、尊重和欣賞他人。政府若沒有落實以民為本的法稅體制,將嚴重傷害社會的安定和諧與世界和平。主辦單位希望透過15日「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針對落實兩公約結論性意見,督促政府本於良心行政,依循兩公約精神徹底革除陋習,為所有受害者平反冤屈,還予清白並恢復其名譽損失,與國際民主、自由、法治及保障人權精神接軌,以實際行動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及認同度。

【記者 李蒙/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