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難民署對歐洲陸海邊境驅逐、驅回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事件日益頻繁感到震驚,呼籲各國調查並停止這些做法。
聯合國難民署負責保護事務的助理高級專員特裡格斯說:“聯合國難民署不斷收到報告一些歐洲國家限制難民進入,在難民到達領土或領海後將他們遣返,並在邊境對他們使用暴力。驅回是以暴力和系統的方式進行。運送難民的船隻被拖走。人們登陸後被圍捕,然後被推回到海上。許多人報告國家部隊的暴力和虐待行為。” 從陸路抵達的人也被非正式拘留,並被強行遣返到鄰國,而沒有考慮到他們的國際保護需求。
1951年《難民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和歐盟法律要求各國保護人們尋求庇護和保護免遭驅回的權利,即使他們是非正常入境。當局不能在不對需要保護的人進行單獨評估情況下自動拒絕人們入境或加以遣返。
“尊重人的生命和難民權利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種法律和道德義務。雖然各國有根據國際法管理其邊界的合法權利,但它們也必須尊重人權。驅回根本就是非法的。尋求庇護的權利是一項基本人權。新冠疫情也不例外;在防止疫情同時確保獲得公平和迅速的庇護程序是可能的。”
難民署已向歐洲國家表明關切並呼籲根據得到非政府組織、媒體和公開報導證實的可信證詞,對侵權和虐待行為進行緊急調查。
“我們主張建立國家獨立監測機制,以確保獲得庇護,防止在邊境侵犯人權,並確保問責制。《歐盟條約》也提議進行獨立監督,我們敦促歐盟成員國支持這一提議。由於抵達歐洲的人數如此之少,這應該是一個可控的局面。令人遺憾的是,儘管人數在下降,但庇護問題仍然被政治化並具有分裂性。”
到達歐盟的人數正逐年遞減。與2019年(12萬3700人)相比,2020年通過海路和陸路抵達的人數(9萬5000人)減少了23%,與2018年(14萬1500人)相比減少了33%。
一些國家在接納新來者方面承擔過多的責任。難民署呼籲其他歐洲國家和歐盟通過支援他們來顯示團結。難民署還呼籲歐洲國家堅持其現有的難民保護承諾,在其邊境接納尋求庇護者,在海上營救他們,允許他們上岸,並對新的尋求庇護者進行登記和提供支援。【新聞來源聯合國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