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疫情指揮中心對自主健康管理者的防疫規定再度更新辦法,明文禁止自主健康管理者外出聚餐、聚會外,包含開會、唱KTV、吃尾牙、以及到餐廳吃團圓飯都不行,也不可以參加大型活動。另外,到超商或超市也須全程佩戴口罩,且要避免進入人潮過多的公共場所,一旦違反規定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最高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日公布,新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事項的問答輯,重申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期滿後,之所以需要7天自主健康管理,主要是考量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個案的潛伏期,99%都是在14天之內,可是仍有1%的人,在14天之後還具有傳染性,為求謹慎才增設7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公共場所與大型活動,皆具有人潮眾多,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自主健康管理者雖然感染風險已降低,但仍無法完全免除,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與禁止參加大型活動,以降低可能傳播風險。而聚餐或聚會為交流場合,難以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也難以避免近距離交談,具有傳染風險,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禁止聚餐或聚會。
至於自主健康管理者可否至超商或超市買東西,指揮中心指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進入超商或超市須全程佩戴口罩,但若相關場所內人潮已多,容易與不特定人士近距離接觸,且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避免進入或儘速離開,避免長時間逗留。另外,由於用餐時無法全程佩戴口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外出用餐,建議可外帶返家食用。
指揮中心強調,居家隔離後的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58條,將依同法第67、69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或新台幣1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主健康管理Q&A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