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勞動部設有勞保爭議審議制度,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勞保局核定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事項有不服時,可以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提出爭議審議,根據統計資料有 3 成 4 的民眾,透過爭議審議制度維護權益並獲得救濟。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郭培榮表示,民眾認為勞保局對勞保及就保核定的內容若有爭議,而導致其權利或利益遭受有損害時,依據爭議審議救濟制度,民眾可透過勞工(就業)保險爭議審議程序提出申請,以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藉此讓勞保局得以自我審視其原核定之事項是否合法妥當。
郭培榮指出,今年截至 6 月底止,依勞動部數據統計,勞工有不服勞保局核定,而透過爭議審議提出行政救濟案件,審結案件數高達 1841 件,其中屬於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計有 813 件,占比 44.16%為最高,另失能給付爭議案件計有 401 件,占比 21.78%次之,這二者合計占爭議案件比率約為 6 成 6。撤銷原核定案件數計有 632 件,其撤銷比率達34.33%,表示民眾透過勞保爭議審議制度所獲得的救濟比率約為 3 成 4。
勞動部表示,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其爭議審議會審定案件的意見及結果,將可提供勞動部及勞保局在未來勞(就)保政策推動與執行改善以作為參考,使勞工於勞保或就保之權益上能獲得充分的保障。【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