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7日表示,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趨緩且穩定控制中,對於開放國際經貿活動,經多次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已完成「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之規劃,自6月22日起,短期商務人士若同時符合4項基本條件,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
有關前述4項基本要件,分別為:經依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申請來台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短期入境從事商務活動(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商務人士;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等。指揮中心指出,符合申請條件之商務人士,須於申請時備妥邀請廠商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在台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備查驗。
指揮中心表示,上述作業規範僅限於短期入境之商務人士,若計劃在台停(居)留3個月以上者,仍應依規定於入境後完成14天居家檢疫,不適用該作業規範。此外,自6月17日起,非本國籍人士、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得申領防疫補償費用。
另外,為確保COVID-19(武漢肺炎)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時之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之風險,指揮中心也宣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違者將依同法第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除此,基於考量長期隔離治療對個案身心之影響及醫療資源使用之適當性,指揮中心還宣布,將現行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條件,由連續3次呼吸道檢體檢驗陰性,調整為連續2次檢驗陰性即可解除隔離。【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