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同意英國脫歐期限可彈性延至2020年1月底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日前推文表示,歐盟27國同意英國提出之脫歐延長申請,期限可「彈性」(flextension)延後至2020年1月31日,英國首相則表態是英國議會需要對延期負責,且希望藉由提前大選來打破脫歐僵局。

10月31日脫歐大限將至,歐盟27國28日在布魯塞爾召開會議,決議同意英國提出之脫歐延長申請的要求,期限可彈性延後(flextension)至2020年1月31日。而所謂彈性延後意指若英國議會在期限前核准最新脫歐協議,則英國可提前脫歐;此外,英國必須派任一位官員擔任下一屆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代表,並需同意未來無法就協議內容重新談判。而這項決議也預計將通過書面程序正式確定。

英國首相相強生雖表明不願意延後脫歐立場,但最終仍需接受歐盟同意延後之現況,但仍呼籲英國議會需對此結果負責,且訴求歐盟承諾不可以再次延後脫歐期限,但歐盟並未回應強生訴求。

而英國議會同日也將對提前大選提案進行表決,強生希望大選日期提前於12月12日,一旦執政保守黨在下議院取得多數席位,可望打破脫歐僵局。但提前大選需獲得2/3以上議員同意,據報導,蘇格蘭民族黨(SNP)和自由民主黨(Lib Dems)支持提前但日期希望於12月9日舉行,工黨則仍拒絕提前大選,會議結果尚未出爐。【記者 張欣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