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未落實 失去簽署本意

2026/06/05    文/林洞/服務業

政府與人民也有許多衝突會發生,民主的台灣,執政者雖是人民選出來的,但是執政者帶領文武百官治理國家,當然不會讓人民很滿意,尤其是司法人權與稅務人權常會被侵犯,根據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的不滿意超過八成,對稅務更是超過94%以上的不滿意,因為稅務官司人民的敗訴率是98.4%,再加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6年度新增欠費欠稅案件高達908萬件、112年度1405萬件,年年超過一千萬件,不知道是人民愛欠稅欠費,還是國稅局、執行署愛獎金濫權開單,這些數字多得嚇人,台灣才2300萬人呢!難道執法官員不能放棄獎金少開單,良心勸導人民不要欠稅欠費。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果真有課稅處分違法的情形,其實通過向納保官的陳情,尤其於其關於事證之調查之後,由納保官來清理歷年稅災案件,為受害民眾提醒稅捐稽徵機關職權撤銷違法之課稅處分,這才能積極發揮納保官作為稅務護民官(Tribune)的作用;但法條竟授權司法院及財政部,以球員兼裁判之姿另訂辦法,如今反讓政府成為吃人夠夠的大野狼。至今仍許多背負逃稅污名的百姓到死都得不到清白,有部份百姓就算欠稅案到結案後,仍將繼續蒙污到死,只因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犯錯官員供起來。

人權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讓人類符合理性與公平正義,進而尊重人權、保障人權都需要透過教育才能真正深化人權的概念,實踐人權兩公約之人權保障精神;政府在98年正式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時,真是跌破一拖拉庫人的眼鏡,但隨後通過的「施行法」的效力及後續發展,也擺明了政府當局做秀的心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如果當時按照政府的如意盤算操練下去,兩公約就只是櫥窗裡的花瓶。

「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有6成人民不信任司法,加上未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以及延宕30年未解的太極門假案,不只損害民意基礎,更有損台灣國際聲譽。國際學者《寒冬》雜誌執行編輯Mr. Marco Respinti點出:台灣司法節體現了民主的真諦,然而為何仍執意對太極門案作出不公正對待,進而對全球民主價值造成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