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招生歧視亞裔 法院判哈佛勝訴

美國哈佛大學被控「招生種族歧視」一案,美國地區法院1日作出哈佛大學勝訴的裁決,此案仍可上訴到最高法院。

去年10月哈佛大學遭到美國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控告,指控哈佛大學招生程序涉嫌對亞裔種族歧視,哈佛大學在錄取時進行了所謂的「種族平衡」,限制了被錄取亞裔申請人的數量,在每年審理新生入學的過程中,會刻意刷掉亞裔學生,把名額保留給其他族裔,將亞裔入學新生人數限制在20%以下。原告提出統計資料顯示,2010至2017年哈佛大學亞裔美籍學生約占20%,西裔與非裔美籍學生各占10%,白人等其他族裔占60%左右,表示這是哈佛大學非法種族配額的證據。

針對指控,哈佛大學公開錄取數據,表示錄取情況並未存在種族歧視,2019年的錄取率只有4.5%,總共錄取1950人,其中亞裔占了25.4%,創下10年來亞裔新生最高比率;去年亞裔申請錄取率為22.7%;2017年錄取的新生,超過50%以上不是白人,亞裔與其他族裔占了50.8%,這是哈佛成立380年來的首例。

此案開審近一年後,美國法官1日在判決書中表示,哈佛招生過程符合憲法規定,考量了多元化種族的錄取標準;亦沒有證據顯示程序中有任何種族歧視意味,或有任何招生決定對亞裔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判決哈佛大學勝訴,此案仍可上訴到最高法院。【記者黃健雅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