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有「種姓制度」!

2025/12/23    文/呂劭舟/金融保險經理人

最近無意間翻到憲法!驚訝的發現:台灣憲法是令人感動而高標的!我國憲法第七條是關於平等權的規定,明文指出:「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強調所有國民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不受任何歧視,是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重要基石,保障了實質上的平等,但也允許合理的差別待遇。一則印度賤民如何在台灣翻轉人生的傳奇,很令人感動!在台灣民主自由,平常有如空氣般的存在,無疑是個幸福的國度!照理說,憲政實踐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事,可是卻有一件人權迫害案件,簡直是匪夷所思!

日昨前往華山文創,有一場「1219密室逃脫---走過後威權30年 看見天光」活動,令人印象深刻,這是一樁已歷經三十年的假案,可以看見台灣後威權時期發生的公權力迫害,以時下年輕人最夯的密室逃脫遊戲呈現及互動的沈浸式體驗,點出威權遺毒尚殘存於公部門,教育人民一起來抓迫害民主法治的藏鏡人,學習保護自己的人權。原來在台灣也有長達30年被學專家稱為「法稅 228」的太極門假案受難者,至今都尚未得到法律及人權真正的平等對待。猶如一群被政府視如賤民般對待長達30年!

總統先生賴清德在世界人權日的承諾,不能只是宣示,世界人權日,賴總統公開宣示民主是臺灣唯一的方向,並將堅守和平、人權與法治。這樣的宣示令人振奮,也提醒社會:人權與民主並非理所當然,而是臺灣歷經白色恐怖、威權時代、無數前輩犧牲奮鬥才得來的成果。正因如此,任何仍持續進行的人權侵害,都不應被忽視。太極門人權迫害案件,至今已近三十年。更令人憂心的是,此案國際人權團體11次被提交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臺灣人權形象造成實質傷害。

但提醒總統,解嚴後至今,威權遺毒尚殘存於公部門,少數違法官員無視人權,仍然迫害民主法治,總統應更重視民主、法治、人權的價值,大幅提昇人權教育制度,納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倡導的全民教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