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任內圖利廠商 桃園議員歐炳辰被判6年確定

桃園市議員歐炳辰於民國99年擔任觀音鄉鄉長時,涉嫌賤賣鄉有土地圖利東和鋼鐵公司,更一審依圖利罪被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歐炳辰任桃園觀音鄉公所鄉長,東和鋼鐵公司欲跟鄉公所買公有土地蓋廠,歐炳辰以登載不實紀錄文書的方式低價賣給東和公司,東和因此獲利1890萬3646元。

高院更一審依據圖利罪判歐炳辰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毆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表示,根據與會人士證詞及會議紀錄等證據,歐炳辰的犯罪事實明確,依據圖利罪判刑6年、須入獄服刑且喪失議員工作。【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