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洗產地 政院修法提高罰金最高300萬

美中貿易戰讓許多公司為了避稅而把中國貨品改為台灣製並由台灣銷售,對此行政院會今(16)天通過修正「貿易法」,若原產地標示不實,罰鍰將從現行新台幣3至30萬元,大幅增加為6至300萬元,並增訂民眾檢舉獎勵辦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維持我國製造(Made in Taiwan, MIT)的優良聲譽及經貿利益,及遏止不良廠商進口中國產品改標台灣產地、申請或使用假的原產地證明書,此次貿易法修法提高罰鍰金額,還增訂檢舉獎勵。

經濟部表示,「貿易法」自82年公布實施後,共有9次修正,最近一次修訂為102年12月11日。近來因歐美大幅增加對中國大陸商品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及其他關稅,導致近日查獲廠商因規避高額關稅,將中國大陸商品進口台灣並改標為台灣製造再出口,此舉讓歐、美開始對我國產品展開調查,已嚴重影響守法廠商的權益及台灣全體產業利益。【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