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務會議通過速聘管中閔 教育部:應重啟遴選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於今(12)日做出決議,以表決方式通過要求教育部「儘速發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提案,否則將採取行政救濟。對此,教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台大校務會議的討論,但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的程序瑕疵,並非經過這次會議幾個討論後,即可獲得補正,提醒台大儘速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作業,係依大學法第9條及其授權訂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由遴委會本獨立自主精神執行遴選作業。大學法第1條亦明定,大學係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基此,對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事宜,教育部、學校及遴委會均須依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校長遴選相關法規審慎執行。教育部的適法性監督,也不會影響大學自治所保障的學術講學、研究自由。

教育部也指出,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表達出儘速處理校長聘任案的嚴肅期盼,這與目前教育部以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原則,要求儘速重啟校長遴選程序,所做的努力並無不同。但更重要的是,重啓遴選程序補正瑕疵,能成就遴選公平公正,平息校園紛擾的現象。在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表現其自主期待後,應即「依法行政」,督促遴委會依主管機關教育部的意見,處理校長遴選相關事宜。【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