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 推即時、逐戶登錄完整揭露

為落實不動產交易透明化,內政部修地政三法(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等),推動2.0版房地產實價登錄制度,重點為申報即時化、逐戶登錄使門牌資訊完整揭露、並涵蓋預售屋申報規範、亦加重對登錄不實之罰則。

實價登錄制度自101年8月施行,5年多來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上網查詢,已成為不動產市場最重要之交易參考。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此次修法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以縮短申報期間;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要求完整揭露;並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在交易完成後30日內由地政士辦理即可,新法改為買賣雙方於辦理產權登記移轉時併同辦理申報,讓交易資訊縮短30天,增加即時性而非成為歷史資料。預售屋方面,過去起造人或建商自售不動產不需登錄,而是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修法後改為任何預售屋單戶交易都要納入登錄,並提前到簽訂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亦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花敬群強調,現行實價登錄公布資訊以30號為區間之區段化門牌或地號,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甚至回溯揭露過去已登錄的203萬戶門牌,自行銷售及預售屋等亦比照辦理。

此外亦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之行為,且屢不改正之當事人,將加重罰鍰額度,由3∼15萬元提高5倍至15∼75萬元;另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其可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更能確保交易資訊之正確性。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此次修法經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為讓市場資訊即時正確。草案已送行政院會審查,預計月底送立法院,期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