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事件 監委通過彈劾海軍9將校

針對105年雄三飛彈誤射事件,監察院在11位新監委上任後,今(23日)天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海軍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名海軍官兵,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105年7月1日,海軍艦隊指揮部所屬131艦隊部金江艦在海軍左營軍港實施甲操測考時,誤射一枚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針對此意外事故,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但監院去年7月召開的彈劾審查會,涉案9名將校皆未通過彈劾,由於同一件彈劾案雖有一兩次審查機會,但必須由不同的監委進行投票,因此在事隔半年,11名新任監委上任後再度加以審查,並於今天上午重新召開彈劾審查會,由新委員行使第一次的彈劾權。

決議彈劾9名將校名單,包括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副艦長林清吉、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訓練官許秉立、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科科長李連仁、海軍艦隊指揮部作戰處處長林明華、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飛彈測驗士曾紀郎、考核中心上校主任李光敏、考核中心主任史建斌。

監察院歸納出雄三飛彈誤射發生主要成因包括金江艦艦長林伯澤等人未依法善盡指揮監督及安全訓練的責任,導致金江艦工作紀律廢弛,於甲操當日違反安全規定,領取過量火線安全接頭,並裝接真彈進行箱組飛彈測試,而且現場沒有幹部督導,任由中士高嘉駿一人在作戰模式操作,導致誤射飛彈,釀成大禍,嚴重傷害軍譽,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此次審查,調閱相關卷證,約詢八十多場次後做出決議,將9人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予以彈劾,並將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