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最年輕議員蘇嘉豪 上任不到兩個月遭停職

因涉嫌在去年一次遊行後於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澳門立法會4日以過半數通過,中止該會歷來最年輕議員、進步民主派「新澳門學社」蘇嘉豪的職務。

根據早前世界民報報導,畢業於台灣大學政治系公共行政組、現年26歲的蘇嘉豪是澳門民主派政黨「新澳門學社」長年領袖,今年9月澳門立法會選舉中,成為澳門年紀最輕的立法會議員。然而,上任不到兩個月時間,蘇嘉豪遭舉報於2016年5月要求澳門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會」,且未聽從警方指示離開,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

因檢方要展開司法程序,必須先由立法會暫停蘇嘉豪的議員職權。立法會4日開會討論,並會後投票表決是否中止蘇嘉豪議員職權,最終以28票支持、4票反對下獲通過,蘇嘉豪即日起中止議員職務,直至案件審訊結束。

考量蘇嘉豪與本案有利益衝突,不允許其自辯和參與表決,只能在有其他議員提問時作出回應。蘇嘉豪指現時法律有關中止職務的程序,原意其實是為了維護立法會的獨立及尊嚴,然今次的案件案情,並不涉及貪污、瀆職、有組織犯罪、對公共利益構成嚴重影響等,而是源於希望改革澳門基金會的資助制度,希望議員審慎考慮其案情輕重,是否真的與利用議員身份背信、濫權有關,「希望司法系統還我清白」。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根據《議員章程》第16條,職務中止決議只對議員的報酬及義務產生效力,即中止議員在《議事規則》第1至4條下被賦予的立法、監察、輔助性權力及義務,但議員的薪俸及其他權利則不受影響,亦不會即時喪失議員資格。但《議員章程》亦指出,若法院的終審結果是判以30日監禁以上,則會因此喪失議員資格。【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