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強制險按次加費 明年3月調高至3600元

金管會保險局14日表示,為合理反映理賠成本,明年3月起「強制汽車責任險」之酒駕加費,每次加費金額由現行新台幣2100元提高為3600元,而且「加費」次數不設上限。

金管會已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本次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每次加費金額由現行新台幣2100元,提高為3600元,即按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3600元加收保險費,不設上限。意即民眾在繳強制車險保費的前一年若有酒駕紀錄,隔年續保時,將依3600元乘以違規次數計算;酒駕2次加收7200元,3次即加收破萬達10800元,以此類推,沒有上限。新修正預計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根據統計,酒駕加費制度從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8月底止,累計酒駕加費件數達6.96萬件,加費金額1.49億元,然而,所收取的保費仍不符合實際理賠支出,因此再度調高金額從2,100元到3,600元。

金管會提醒民眾,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本保險雖予以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以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