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二審獲無罪 柯建銘擬提再審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案,高院今(11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且不得再上訴。對此結果,馬英九感謝承審法官的判決。而柯建銘委任律師陳一銘則表示,馬英九隨身秘書林有振涉作偽證,他們可能會提起再審之訴。

整起「教唆洩密」案始於民國102年,當時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向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司法案件,引起關說及洩密爭議;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因向時任總統馬英九報告這起關說案,涉及洩密被判有罪定讞。

然而,審理法官則認為,馬英九在聽聞黃世銘的報告後隨即召集行政院長、總統府副秘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其處理方式符合台灣政治運作現況,加上馬英九並沒有將相關秘密資料公開,因此認為舉證不足,未構成犯罪。

但柯建銘則表示,102年8月31日深夜,黃世銘結束報告離開官邸後,在9月1日凌晨,馬英九用自己的手機打給黃世銘,要求第二次進官邸補充報告案情細節,柯建銘認為這是馬英九涉犯教唆洩密罪的「關鍵88秒」。但台北地院一審表示,馬英九的隨身秘書林有振證稱,該通電話是由他撥出給黃世銘,柯建銘也無法舉證那通88秒通話是馬英九直接跟黃世銘交談,因此無法證明馬有教唆洩密之實。

對此,柯建銘表示,馬英九對外都自己講過,是自己主動找黃世銘來,黃世銘也說,是馬英九找才過去;他認為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部分很有問題,二審時說的很清楚,馬英九打給林有振時,林在新店家裡,過了10分鐘後,馬英九用同樣一支電話打給黃世銘,這代表是馬英九自己打,不可能從新店跑來官邸,林有振再打給黃世銘。

柯建銘表示,針對以上兩個問題,他已經對林有振及黃世銘提出涉嫌做偽證,對於原案起訴,當然是重啟再審。【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