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 全面禁止與北韓雙邊貿易

繼各國加強對北韓的相關制裁措施後,行政院賴清德22日核定,依據貿易法第5條規定,全面禁止我與北韓的雙邊進出口貿易,並將排除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特定情事得辦理進出口貨品的規定,全面禁止與北韓的雙邊貿易,預計下週正式公告。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徐大衛日前表示,隨著配合聯合國幾次決議,我國與北韓雙邊貿易已由去年1270萬美元,降至今年前7個月的128萬美元。我國自北韓進口最大宗的產品是供燃煤電廠使用的無煙煤以及極少量的海產、紡織品等,合計去年自北韓進口總額1214萬美元;我國對北韓出口僅少許石油焦、瀝青等,去年對北韓總出口僅55萬9千美元。

20日為配合聯合國決議,譴責北韓近期接連進行的核彈試驗,經濟部公告,自19日起新增暫停對北韓輸出液化天然氣、原油及石油精煉製品等相關產品,並暫停自北韓進口成衣等紡織製品。8月31日公告暫停自北韓進口海產、鉛以及鉛礦石。6月16日配合安理會第2270、2321以及2371號決議,公告暫停自北韓進口煤、鐵礦石等貨品。

另外,美國為反制北韓近日的挑釁行為,公布「對北韓施加額外制裁」的行政命令,並擴大到任何與北韓有經貿往來者,將凍結其位於美國境內或源自美國的財產與收益,同時限制入境。國貿局指出,例如在北韓境內從事產業者;與北韓進行貨品、服務及技術等重大貿易者;對遭資產凍結者,提供實質性協助及受其指揮之從屬,都是制裁對象。新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21日生效,國貿局並提醒台商留意,以免成為被制裁對象。【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