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6
行政院長賴清德14日表示,下月立院新會期開議將啟動一例一休修法,15日工商團體版本拍板,下週將送政院、立院各黨團展開遊說。工商團體版勞基法修正建議,修改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假日加班費股票上市公司以2.5倍,其他中小企業則以2倍時薪計,加班時數核實計算。
其次,修改勞基法第30條規定,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以利幹部外出洽公。
其三,修改勞基法第32條規定,將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改為採6個月300小時總量管制,而單月加班時數則不逾60小時。
其四,更換班休息時間:勞基法第34條規定,兩個值班班次中間,必須連續休息11小時,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以加減3小時。
其五,特休假方面:現行休假由勞工決定,建議修改勞基法第38條由勞資協商,以解決旺季或急單需求;同時修改加班工資發放規定,需為雇主要求停休才能發放。
其六,建議刪除勞基法第30之1條有關四週變形工時(七休一)「僅適用農林漁牧業」加註條文,由勞動部指定可突破七休一限制的行業。
經濟部長沈榮津指出,已和勞動部合作掌握上述需求,將持續聽取立委意見,並兼顧勞工權益及給予產業界彈性兩大前提綜合考量。 【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