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大戶黃勇義逃稅逾17億元 一審判刑4年

被稱為炒房大戶的「勇哥」黃勇義與郭枝芬夫婦,自2003年起至2011年,8年期間共利用58名人頭戶進行炒房達1919戶,交易總金額高達264億元,逃漏稅金額合計17億1281萬8104元;2012年時遭檢方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全案經台北地院5年之審理,於今(5日)判黃、郭各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院發布的新聞稿內容,黃勇義從2003年起至2011年止,以台北市士林區葫蘆街一處為辦公地點,專營買賣、出租不動產,黃男選定及決定不動產的標的及買進、賣出及出租價格,其妻郭枝芬則負責資金調度、帳務記錄、繳付銀行貸款及報稅等。

起訴書指出,黃勇義炒房集中於台北市大安、信義、中正區等,自備裝潢工班,並於裝潢後高價出售,自2003年至2011年間共買賣達1919戶,若有待售屋則暫時出租,卻未辦理納稅。為此,國稅局及調查局鎖定查辦黃勇義逃漏稅之情事,於2011年底檢調展開搜索約談,依國稅局估算,黃勇義逃漏營業稅約1億6500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約 9484萬元、綜合所得稅約17億7447萬元,合計逃稅總額逾20億元。

黃勇義在被起訴後,即淡出房產界,由於檢方考量黃勇義已支付 1億元給國庫作為逃漏稅罰鍰的擔保金,故並未具體求刑;此案涉案被告人數達60人,除黃勇義夫妻遭起訴外,其中43名人頭親友被判緩起訴;另8人被判職權不起訴;尚有7名親友則獲判不起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