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改方案出爐,央行總裁彭淮南發布新聞稿,支持財政部稅改方案。包括調高營所稅至20%,調降保留盈餘稅為5%、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其中,標準扣除額調高為11萬元,薪資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為18萬元,可讓全民同享稅制改革利益。
此次稅改,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增幅分別為22%、41%及41%,受益戶數分別為517萬戶、542萬戶及62萬戶,可適度降低中低所得、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者之租稅負擔,使各所得族群同享稅制改革利益。
自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以來,根據賦稅署統計,國庫因「兩稅合一」10多年來流失的稅收逾1兆元,平均每年約達1,000億元。其扣抵稅額設算複雜,加重企業會計與稽徵機關行政成本等負擔,且大多數國家未採行「兩稅合一」,如美、日、大陸等大國,採行的20國中已有13國放棄,如德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現樂見財政部擬廢除「兩稅合一半數設算扣抵制度」。
現行最高稅率45%,高於南韓、新加坡與美國等,薪資所得稅負偏高,可能影響薪資所得者的工作意願,若調降至40%,有助高階人才引進與留才。台灣自2010年將營所稅率自25%降至17%,吸引企業投資效果並不明顯,國內投資率仍下降,可見稅負並非影響企業投資意願的主要因素。
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稅制並非實施「兩稅合一」才採行之制度,政府為防止公司藉盈餘不分配而幫助個人綜所稅高邊際稅率之股東規避稅負之情形,早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前,就已制定強制公司盈餘分配的法規。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10%調降至5%,搭配營所稅率調高,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
股利所得部分,分為甲、乙兩種方案,甲案採「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制,乙案為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制。現行外資股東的股利所得稅採就源扣繳20%,提高為21%。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採甲案或乙案,可望不增加中低所得者稅負,且均可縮小內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負之差距,由原先約16%降至3%至4%,可避免假外資,加上取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