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2

兵役制度大變革,國防部自民國107年起停止徵集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服常備兵役政策,內政部已規劃實施研發替代役及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其他施政重點之役別。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國防部自明年起將停止役男服常備兵役,依兵役法第25條規定,停止徵集常備兵現役後,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內政部預估明年這類尚未服役役男人數約有15,000人,為發揮人力運用效能,內政部規劃將人力集中投入研發替代役4,000人及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其他施政重點役別11,000人,以利役男發揮所長,促進國家及社會發展。
針對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配合國防部為儲備動員戰力,回歸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以提升役男軍事基本技能,遂行戰時防衛作戰任務政策。在替代役兵源受限情形下,為照顧弱勢家庭及落實宗教人權保障,內政部仍將保留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得以家庭或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內政部將持續邀集各需用機關召開研商會議,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擬訂各役別實施順序及人數,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施行。另研發替代役部分,則將函頒實施計畫,以辦理後續用人單位及役男甄選作業。【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