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為打擊非法日租套房,交通部公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俗稱「Airbnb條款」,該條款對於非法的日租套房、旅館業者,透過網路或電子平面媒體刊登廣告,包括Airbnb或Facebook等,最高開罰30萬元。
近年來日租套房成為觀光客住房之趨勢,但市場上有逾90%的業者並無營業登記,隨著交通部觀光局配合立法院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條文」,新增「Airbnb條款」,對於未取得合法登記經營者,若以廣告物、出版品、電視、廣播、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的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將處以新台幣3萬到30萬元不等的罰鍰,適用於所有觀光業者,即日起正式上路取締。
被視為違法經營一般旅館的日租業者均隱身於民宅內,沒有合格公共安全設施、影響居民的安寧,取締也不易,讓各縣市主管機關頭很痛。為此觀光局表示,為整頓過去違法的日租業者,也曾調高違法營業處罰的範圍,但觀光旅館規模相較更大,罰款亦比一般旅館還要高,故今年重新調整金額。
根據觀光局最新的統計,目前全台共計有3775家旅館,提供164,754個房間,其中違法業者估計高達有570家,供應13,122個房間。另對合法業者擅自擴大營業場所,交通部也祭出罰則,對於觀光旅館及旅館業擅自擴大客房營業,可罰新台幣 5萬至25萬元;民宿則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擴大部分則對其勒令歇業。而對此次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觀光局旅宿組長陳瓊華表示,該規定不只針對「Airbnb業者」,一般非法業者被確認違規就會開罰,包括部落客私下於臉書等平台的攬客也適用罰則。【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