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豪欠稅禁奢 檢舉他搭小黃可賺百萬獎金

前立委蔡豪因積欠1433多萬元的綜合所得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昨(10日)公告禁奢,規定蔡豪單筆消費金額不得逾2千元,也不能搭計程車、高鐵、航空器,若民眾蒐證檢舉成功,最高可獲得獎金100萬元,從5月1日起,期限半年。

屏東分署今(1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依行政執行法對滯欠公法債務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的義務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公法債務者,得公告義務人名單,將其列為禁奢對象,民眾得對其若再享受奢華生活予以檢舉。

蔡豪滯欠1433萬6061元的綜合所得稅,因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屏東分署除了繼續追查是否有隱匿的財產外,也希望透過公告,鼓勵全民若發現其有生活奢華情形可提出檢舉。

禁奢內容包括,單筆消費金額不得逾2000元,不能進精品名店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不能搭計程車、高鐵、航空器,禁止贈與、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財物,以及每月生活費不得逾1萬8000元。

屏東分署表示,無論是蔡豪自己支應或親人、家屬、朋友等提供,蒐證檢舉成功者,將視執行結果發給獎金,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獎勵公告檢舉期間為106年5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 。【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