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1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疑涉洗錢案,針對DFS指控兆豐銀洗錢的部分,關於美國通匯銀行、兆豐銀紐約分行匯款交易部分,2012年至2014年間共17033筆匯款交易資料,檢方日前公布調查結果,認為沒有異常或洗錢犯罪行為。
行政院於去年11月3日「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次會議」公布,2012年至2014年間,兆豐銀紐約分行及巴拿馬地區二分行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17033筆,北檢20日對外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認定此部分查無不法。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於2012年1月至3月間,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業務檢查,發現該行在2012年至2014年,與巴拿馬分行間有頻繁異常交易,金額達115億美元,其中,有174筆可疑交易。包括,來自巴拿馬分行被退回鉅款的帳戶仍然持續匯款,還出現匯款帳戶與收款帳戶所有者相同情況,NYDFS認為兆豐銀紐約分行沒有申報,因此,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
北檢偵辦兆豐海外疑似洗錢案,去年底偵結,依違反金控法等罪,起訴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等4人。【記者 許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