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23日完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之審查,最後表決以16:4通過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以35年年資為準,自80%每年調降1%,分10年調降至70%,並以10年為期進行檢討。
考試院23日表決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最受爭議的18%優惠存款,及所得替代率相關條文。所得替代率,依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第1年上限75%,15年後降為60%」,但考試院審查年金改革案,表決通過提高至80%,分10年降至70%。
18%優惠存款部分,則依銓敘部所訂條文通過,領月退者,優存利率6年內逐步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優存利率6年內降至6%就不再調整,第1年利率降至12%、第3年降至10%、第5年降至8%、第7年降至6%。
退休公務員經年金改革取消18%後,月退休金應有最低生活保障(樓地板),國是會議版本原訂甲案3萬2160元、乙案2萬5千元,審查會通過較高方案為3萬2160元。
另外,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法定上限也提高到18%,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維持銓敘部所提的65歲。
針對審查結果,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砲轟:「垃圾,請就近送木柵垃圾焚化爐!」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表示,為捍衛世代正義與年金永續,接下來,立法院將會審議各黨團所提出的年金改革方案,不會是考試院的版本。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此版本較國是會議版本溫和,相信考試院有感受到軍公教的抗爭訴求,但溫和的改革對潛在負債的幫助不大。希望主責機關持續與公教人員溝通,希望共體時艱,而不是污名化、搞階級對立的方式。
本案預計下週四送考試院會審查,通過後送立法院審查。【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