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為提振股市量能,健全台灣股利稅制,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研究如何健全台灣股利稅制,並於10日舉行首場「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座談。與會學者表示,內外資稅率差距大、個人綜所稅稅率過高以及重複課稅爭議,是目前稅改需解決的問題,並指出關鍵在於縮小綜所稅與營所稅間的差距。
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指出,台灣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3大爭議點,其一是內資、外資的租稅待遇不同,個人股東股利須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稅率最高45%,但外資股利採單一稅率20%扣繳制,稅負差異大。其二是股利所得稅賦較重,而企業繳過營所稅後,將盈餘分配給股東,股東還要繳個人綜所稅,有重複課稅問題。其三是營所稅稅率17%,但綜所稅累進稅率最高達45%,易產生以公司為避稅管道。
對此,中華財政學會建議,廢止兩稅合一設算扣抵法,以及稅賦同時在股東與公司兩階段課稅。政大財政學系名譽教授陳聽安引述歐盟法院判決表示,公司與個人是獨立、分離的個體,應負擔相當的義務,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此外,在稅收中立的前提下,中華財政學會提出股利所得分離課稅、股利所得部分免稅,或分離課稅與部分免稅並行3種方案及建議調整營所稅及綜所稅的稅率結構。
而與會的券商、工商協進會等業界代表,則多支持分離課稅並依照所得規模分級課稅。財政部賦稅署指出,14日將召開第二場座談會,廣納各方意見,凝聚具體方案後不排除召開公聽會。【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