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總統大選將至,日前已完成登記,計有綠、藍、白3組候選人,近日各家表述佔了許多新聞版面,好不熱鬧。執政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在出席全國保全產業後援會致詞指出,為打擊黑金槍毒詐,需要民進黨在國會過半,才能立法修法,建立更嚴格的網路。蔡英文總統也喊國會要過半,而國民黨也說國會要過半,但我國政治人物的民主胸襟,足夠面對國會過半而能捐棄政黨利益、以保障人權為先嗎?值得國人省思與明辨。
國會過半的利弊
執政黨若在國會中擁有過半席次,就能夠控制立法程序、促進立法效率,以及讓政府想做的事更順利推行,而不需與對立黨派協商;政府在執行政策時,有過半的立委支持,就更容易推動自身的議程,從而集中權力,去實現其想達到的政治目標,但是過分集中的權力可能導致權力濫用,極有可能發生公權力傷害人權的事件。
「國會過半」藍綠兩黨都相當期待在2024大選能達到這個目標。當一個政黨掌握國會絕對多數時,權力過度集中,就會忽視其他聲音,這可能導致權力濫用和政治腐敗。但看民進黨執政已經7年了,不但弊案、黑金、詐騙頻傳,台灣貧窮人口還越來越多,國家債務越滾越大,相信這些問題國人都看在眼裡。就問,真的是需要國會過半才能立法修法嗎?還是國會過半很容易修法,想怎麼修就怎麼修?
另外,國會過半也可能導致對立的意見被忽視。少數政黨的聲音可能被壓制,人民的聲音也可能被忽略或漠視,因此社會多元性和民主價值就難以被看見,導致社會對立,而影響政治的穩定。
國會過半有利有弊,優點是政治領導人和公眾若能更加謹慎地對待權力的行使,避免權力濫用,同時也能夠重視多元性和尊重不同聲音,讓政府能夠更有效地為民眾服務。缺點是,若政治領導人沒有良心、沒有政治道德,甚至為所欲為、規避監督、脫逃民意,任意行使權力,以遂政黨私利或貫徹其意志,這與威權主義有何不同?
國民黨也想要國會過半,可有政見可以告訴選民,如何去弊存利,為全體國民創造福祉?
國會過半對民主政治的影響
當一個政黨在國會掌握絕對多數席次時,就可能忽視其他政治力量的聲音,壓制多元的意見和討論,極可能導致民主價值受到忽視,讓政策決策變得不具包容性,而影響政治體系的民主性,終讓國家的民主價值受損。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過度集中的權力可能導致政治腐敗。當單一政黨掌握絕對權力時,容易被利益集團或個人利益所左右,導致政府不透明、決策不公正,引發政治腐敗問題。
台灣經歷無盡的苦難、走過無數的艱辛,努力的邁向民主之路,值得全民來守護。但這些年來,國人可以看到或經歷到,政府往往對人民的陳情不睬、陳抗不理;甚至掌握媒體優勢,發布不實新聞稿抹黑意見不同的當事人民。從執政成果來看,國會過半通過多少侵害人權的法案?實際上,也因為國會過半,讓政府遂其意志,而受苦受冤的就是人民了。
以與人民切身相關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為例,部份條文違反公平正義,對人權保障也有傷害,例如納保官與稅務法庭法官的產生方式即受到許多學者的不良評價,認為對人權有傷害;之後修正部份條文,更大開人權倒車,將核課期限五年變成十五年,十五年內可以一直追稅,違反其母法《稅捐稽徵法》第21條的規定與精神。當時立法院審議《納稅人權利保護法》修正案時,就是因為多數立法委員沒有為民喉舌而支持財政部的版本,否決了少數立委及民間學者專家的提案所導致的結果。
對於《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的修法,不同國家及法律規範會有不同情況。然而,在國會過半情況下修法可能會對納稅人的權利保障產生影響。如果修法增加納稅人的隱私保護,或是加強對納稅人的財務資訊保密措施,則有助於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反之,如果修法造成過度集中稅收權力,或是濫用稅收權力打壓異議人士,就可能會對納稅人造成傷害,導致納稅人權利受損,增加納稅人承擔不公平的稅務負擔,甚至發生不公不義的濫、假稅案。
與公權力相較,人民顯然弱勢,因此在國會過半的情況下修法,需要仔細考慮對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確保修法不會濫用權力或損害納稅人的權益。這需要民主監督、公眾參與和專業立法過程的保障,確保修法符合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原則。但現實情況就是因為過分集中的權力,法案在立法院審議時,立法委員經常發生偏向支持行政機關意見的情事,限制了公民參與和監督政府的能力,讓政府更難受制於公眾的監督和制衡,這些狀況民眾從立法院的質詢中也不難發現。
因此,在國會過半的情況下,立法委員若沒有真正為民前鋒,以及政府和執政者若沒有反省權力濫用和對多元意見的忽略,並積極推動政治體系的民主化和透明化,以保障民主政治的健康運作,必然弊端層出不窮,傷害的是人民和國家,這是民主退化、威權復辟的現象。
國會改革 立法委員直接對選民負責 不受政黨羈束
「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這句話常被用來譏諷政治人物違背自己競選承諾的行事,或當選執政後就對相同議題做了違背自己在野時的主張,這種情形屢見不鮮,而且是全黨上行下效,同聲支援,事實不論,事非不分,帶動具意識形態的選民跟著起鬨,造成社會及族群對立,更讓理性的老百姓很無奈。
另外,現行的大選是總統與立法委員同時間投票產生,在媒體報導中,民眾常可聽到「母雞」、「小雞」之說,稱總統候選人為母雞、立委候選人為小雞,如綠營小雞、藍營小雞誰誰誰……等等。試問,在民主國家的體制中,立法委員是代表人民,是要為民喉舌、為民監督執政者的,要站在執政者對面監督施政的立法委員怎麼成了「小雞」?!選前小雞依附母雞、分享政黨的資源,當選後是否就不能違逆「母雞」的意志?那真正的民意又置於何地?
黨派立委沒有遵從黨的意志就會被黨紀處置,甚至開除黨籍,在國會審理法案時,兩大黨拼輸贏,可曾以全民福祉、人權保護為先?可曾以國家的前途為重?或是政黨協商的結果是以執政者的立場在前,忽略了資訊不對等的百姓處境?
民進黨嚐盡國會過半的甜頭,他們的總統候選人當然希望國會過半,而國民黨當然也看到國會過半的好處,也在喊要下架民進黨、拼國會過半,但問台灣人民,這些年來是否看到國會過半與威權的距離?該是公民覺醒的時候了。
台灣公民的民主自覺必須深化
真正民主國家應有的民主素養是,與執政者同黨的立委也必須以全民民意為依歸,秉公無私的發揮監督的力量,甚至與在野黨立委合作糾錯、促使政府改革,也是應該的,但事實卻不然,從立法院經常上演的藍綠對決全武行,即可見一般,這不就是以黨意凌駕國益、民意的現象嗎?當今執政黨的國會過半弊端重重,但若是讓在野黨的國會過半,也可能會發生非理性杯葛政策的推行,現代民主國家的公民包括政治人物都應具有民主理念、法治觀念、人權意識等基本價值觀,並且要有批判思維和公民意識。
一個民主國家只有兩大黨在競爭、抗衡本就不是正常的結構,但如果國會過半能不以黨益凌駕國家利益,確實做到以民為本、以法為歸、尊重人性尊嚴、守護人權,人民或許也能接受,然而人非聖賢,無論誰執政都難免私益黨利作祟,這是台灣人民應當嚴肅思考的。
台灣公民的民主自覺須要深化,以下幾個方式可以努力:
- 從教育開始,學校教育方面,可以透過課程和教材讓學生學習民主理念、法治觀念、人權意識等基本價值觀,亦可辦理相關學生論壇,培養他們的批判思維和公民意識。同時,政府和社會組織可以舉辦公民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民主制度的認識和理解。
- 鼓勵公民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例如鼓勵年輕人參與選舉、支援基層自治、加入社會團體和NGO等。政府可以加強對公民參與的支援和鼓勵,提供相應的資源和平臺,擴大公眾參與的機會和管道。
- 加強媒體的監督和參與,提高媒體的公共性和專業性,使媒體成為公民獲取資訊和表達意見的重要管道。
- 政府應提高透明度,促進政府與公民的溝通和互動,讓公民能夠更多地參與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過程中,增加對於民主運作的信心和體驗。
強國福民,莫讓黨益凌駕國益,端看立法委員能否超越黨派,為民喉舌,獨立行使立法權了。期待2024總統大選之後,國會能以「真正的民主國家」最高民意殿堂之姿展現給國人,全國選民也需要有超越黨派,以國家前途為先的睿智與胸襟,投下手中神聖的一票,迎向中華民國的下一個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