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獎金是腐化人心的根源 賦稅人權才是普世價值

 

稅務獎勵金死灰復燃,繼續讓稅務人員擁有特別的待遇,亂開稅單成為稅務人員領取獎金的手段,國稅局獨一無二的私房錢;財政部的關務與稅務獎勵金,並無法源依據,只是依據作業要點就讓國稅局依官階大小分紅,通通有獎。

賦稅人權也是普世價值,獎金是腐化人心的根源,不符合公平正義就應該刪除。官員處心積慮靠著獎金做事,還惡性的戕害人權,官員為了獎金,當了「保護人權」的抓粑仔,最大的受害者還是人民,奉勸政府不要因小失大,官員圖利害了百姓,但是戕害人權的名聲也遠播國際,毀了國家形象,變成了縱容抓粑仔,卻讓國家背負了國家沒有人權的壞下場。

1億多納稅錢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照樣編列,全民又當冤大頭,稅災戶們剉咧等。光賦稅署預算是3200萬,五個區的國稅局分別也有自己的稅務獎勵金預算。110年度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預算總計一億三千三百九十五萬兩千元,分別為賦稅署為三千兩百萬元,台北國稅局為兩千三百一十七萬兩千元,北區國稅局為兩千五百二十二萬四千元,中區國稅局為兩千一百六十二萬四千元,南區國稅局為一千六百四十八萬八千元,高雄國稅局為一千五百四十四萬四千元。國稅局裡不分大小通通有獎,可憐百姓心在淌血呀!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名言「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也應改為「沒有獎金就不用課稅了」,那豈不是所有公務員「沒有獎金就不用執行公務了」,沒想到立法院還是通過了稅務獎勵金案,這是體制內的「戕害人權」!必為人民所唾棄!

以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龐尼特法官斥駡加拿大税局,惡意逼害,追稅170萬元(約台幣3864萬元)破壞別人生活,判賠140萬元(約台幣3182萬元)補償溫哥華島一對夫婦的損失。法官斥責稅務局,高壓手段,採取惡意行動,破壞兩人的企業和私人生活。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樣「官官不相護」的維護人民的人權態度,值得台灣政府官員們學習。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2000年後行政執行放在行政機關法務部底下,有稅務獎勵金與行政執行獎勵金雙重的道德危險,行政執行署自己做處分自己執行,又有執行獎金,形成為了績效努力執行、行政績效大於人權保障的弊端。行政執行竟可拘提、管收人民,整個執行法看不到正當程序與人權的保障,他強調法律不會授權行政執行官員超額查封,國家不是營利機關,不是黑道討債公司,執行不能只為行政績效。主張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送到法院審查,避免濫權,贊成廢除行政執行回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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