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用盡手段就是要課老百姓的稅,若是依法課稅,百姓心服口服,但若是沒有證據,隨手抓一條解釋函令就能開出稅單,就能搞死老百姓,因為稅單一出,駟馬難追;要老百姓自己走行政救濟的路,這條路是一條不歸路,行政法院98.4%的人民敗訴,這個稅人民必繳無疑,結果稅官也贏到了「稅務獎勵金」,又是自肥的案例,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欠費欠稅強制執行案件,112年有1405萬件,顯現台灣稅官自肥的案例多到數一數二了!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
台灣和新加坡兩者在稅務方面的落差,大概將近10至20%,如果以稅的觀點去思考,這些科技大老們當然會想當外國人。根據台灣現行法規,無論薪資董監酬勞或是股利都得課稅,最高稅率40%,相較之下,新加坡則直接少課一半,對於當地的產業發展,條件相對誘人,再加上新加坡不課海外所得稅和遺產稅,如果一年在台灣沒有住滿183天,扣繳稅率只有20%。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98年監察委員再度主動針對太極門稅案調查國稅局,指出有七項嚴重違法行為,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曾表示,她當時對稅務機關提出糾正,每提出一項糾正,國稅局就說:「啊!對不起,我們弄錯了!」錢林慧君也向財政部長表示:「這個案件很明顯你們錯了,該結案了吧?」但是財政部、國稅局,卻仍舊敷衍未改正,甚至違法拍賣民產!這讓社會感到無奈與憤怒,在台灣五權分立的憲政制度下,國稅局竟然可以獨斷獨權、違法行政,職權可說霸凌一府五院,顯然與法治原則背道而馳。若不是每一屆選上的總統要執政,為了財稅的徵收額度可以填滿國庫,才會一再的對財稅官員包庇、縱容,台灣濫稅情形豈會演變成今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