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見稅政有很大的進步?難道是一定要用稅制來向人民大量的挖錢嗎?以利國家建設,從財政部國稅局年年超徵千億元就可以看出,稅官徵稅很用力;從每年有眾多的稅災戶產生可以感受到有許多稅制是虐民的,從財政部的解釋函令增加到9千多條,讓稅官不用證據,隨手拿一條解釋函令向人民課稅,稅政如此,人民能不害怕嗎?不只於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佈待執行的欠費欠稅案共1405萬件,這直在太驚人了,每年以驚人的速度增加案件,再不修改稅制的話,很快就人手一條了,這樣要說台灣是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沒人會相信,更說台灣是幸福指數排行前數名,真是無法感受!
專家學者表示,許多年輕世代思想傾向"臺獨",但爲了自己的未來和實際的民生問題,依然會去大陸工作生活。這絕對不是政治造成的,而是迫於現實不得不的舉動,許多專家學者均指出是台灣稅制不透明、稅官貪圖獎金濫開稅單,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促使外資撤走,企業出走或關閉,人民就業困難,只好到對岸垂手可得、較高待遇的工作,長此以往,財政部不再有年年超徵千億元的稅收,國債再度攀高。
台灣這個國家機器是如何運作?因著國庫空虛加上稅務獎勵金搧風點火,讓稅官拼命開稅單不手軟,稅官掌開稅單之生殺大權,手無寸鐵的人民接到稅單,毫無抵抗之力,若是認命乖乖的把稅繳了算是聰明人,不會找罪受,因為不認命的人要面對的是一群官員合作無間的國家機器,這個國家機器是由財政部國稅局、司法院的行政法院加上不懂稅法的法官、各個國稅局績優稅官遴選出來的納保官、訴願要人民先繳三分之一的稅金、結合限制出境、管收手段的集合體。人民當然百分之百必輸,加上稅單多開多獎金、法官可以忘掉人民有利的證據,配合國稅局答辯書作出人民敗訴判決;就算法官自為決判人民勝訴,國稅局官員也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再重開稅單,用國家機器陪你輪迴再玩一次。
行政法院最大的問題在於法官多偏頗行政機關,在稅務訴訟案更是如此;經統計,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九成,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鮮少個案能夠得到真正的司法正義、賦稅正義。行政法院的法官應該站在保障人權的立場,對抗公權力,同時,廢除稅務獎勵金制度、申請訴願繳1/3的稅金等惡稅法。建議更改行政訴訟制度,讓政府機關負舉證之責,且稅務訴訟法官都應具備賦稅人權及財稅法相關正確觀念,儘量的做到降低人民的敗訴率,有著「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的正確的治國觀,方能做出公正之判決,台灣才會是真正的民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