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執法者不守法不懲處 法稅228戕害人民賦稅人權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是冠冕堂皇為了充實國庫?這當中冤屈不知凡幾,讓多少百姓終日生活在恐懼不安中,這對憲法明文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有相當嚴重的違背。

太極門冤案係在85年「掃黑行動方案」時空背景下發生,回顧當時侯寬仁檢察官進行搜索時,動用了「掃黑鐵四角」的檢察官、警察與調查員,在當時被喻為「司法藍波」的侯檢察官,其濫權所產生的嚴重侵害人權事件,應予究責、懲處或懲戒。尤其是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十一年後慶幸得以平反,獲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

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萬年稅單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置之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適之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至今後面接任的財政部長無人敢介入這樁法稅228事件,其戕害人民稅務人權莫此為甚!

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千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千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認為,法務部本身是屬於已經歸類為行政官僚體系,人民也有權利去找公正的第三方來鑑定,用一個國家級的科學鑑定委員會,會否定所有其他全國的各個專業機構的鑑定結果,這一定不可行。要成立科技的法務部,最基本的人權的意志,行政中立的遵守,如果官權的心態不棄,這些執法者不守法、不懲處,整個醬缸文化不改革,人事不精實、不精簡,這樣科技就會加速腐敗,成為侵略人民的工具。魏賜聰更指出,侯寬仁在當檢察官開始之後,犯了多少違反程序?違反越嚴重,官升越大,這個人跑去當這種法醫研究所所長,令人詫異。

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開創成綠洲,將它變成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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