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財政部公佈113年稅收超徴4972億元,可說是年年超徵千億,估且不談稅收超徵是否還民,稅制有欠稅要被限制出境、被管收就是違憲的法制,這在文明國家是不會這麼做的;還有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也太多了吧!這都是違憲的法條,應都廢除,廢除稅務獎勵金已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行政執行署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數從90年新增190萬件,到112年新增高達1405萬多件,為何欠稅欠費案件數飆升?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保障賦稅人權。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廉政署副署長、以至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國稅局根據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書裡的不實資料,以補習班收入認定太極門逃漏稅,開出民國80~85年6個年度的稅單,其中80及82~85年的稅案均已勝訴且更正為零,唯81年度案子,因行政法院枉法裁判,同一性質不同年度的稅單,只因面對行政法院複雜的救濟程序、遭遇不遵守迴避原則的法官,竟有截然相反的終局判決,導致太極門修行聖地被違法拍賣,拍賣不成竟然直接收歸國有,不曉得是在趕什麼時間?
太極門稅務案可以吸引許多財稅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進行研究,正因為從發單課稅開始到進入審判的過程當中,發掘出太多的問題。最明確的一點就是源於法院不公開的秘密分案制度,太極門師徒沒有任何機會主張法官迴避,請求已經在下級審參與過審判的黃淑玲法官不要來審,造成太極門看似有上訴行為,但實際上訴的審級利益卻沒有被保障,這是對個案審級利益的剝奪,是非常須要檢討與修正的問題。否則造成行政法院枉法判決 人民的賦稅人權毫無保障啊!.
人民繳納的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政府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保障賦稅人權,善用到每一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