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台灣長期失去的司法信心 還有救嗎?1

 

高虹安涉貪案,一審重判,高在立委時任助理相關人員,僅一人無罪,其餘皆判有罪,連不認罪的王郁文,也被法院認為貪汙466元判2年徒刑,緩刑5年,王郁文在臉書大呼冤枉,指貪466元要做甚麼?並抖出檢察官的錄音檔佚失長達16分鐘,讓有博士學位的政治名嘴,為此哽咽深嘆,年輕曾追求的司改,迄今不僅無成效更是退轉了,讓他不勝唏噓!

司法本是定紛止爭的過程,但是常有知法弄法者,操縱司法過程,反讓結果有失公平正義。就上開而言,法律雖規定庭訊應全程錄影錄音,但是否全程都錄,卻得看檢察官及法官的良心,所以更應迅速修法,用完整制度來遏止人為操縱的弊病,才能真切保障人民的訴訟權。

若法官不迴避,受害者不僅是訴訟當事人,有時更重創法律公正性。之前彭姓媒體人因被提告誹謗,為自證清白,提出告訴欲確認論文不存在,但承審的張姓法官,未開庭即直接判彭敗訴,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張法官有重大程序瑕疵,當庭撤銷原判決,發回地院重審,但案件卻又交給該法官,該法官卻不自請迴避,而彭依法請求法官迴避,竟被駁回,果然該法官開庭時,面對原告請求調查的都不查,更直接認定散裝未成冊的筆記就是論文,再判彭敗訴,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更重創法律尊嚴。

而被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稅案,也明顯是法官違反迴避制度的受害者。太極門稅案是因侯寬仁檢察官違法起訴,還以不實起訴書函請國稅局違法開稅單,而國稅局未經調查就開出6個年度稅單,稅案因此而起。太極門不服違法徵稅,提出行政訴訟,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未等刑事法院判決,就提早做出離譜的分裂判決,將同一事實的幾個年度的稅案分案審理,僅81年度的稅案判敗訴,其餘皆勝訴,同一種事實兩種相反的法律見解,令人難以置信!

太極門因而繼續上訴81年度的稅案,而曾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承審該案並參與言詞辯論的黃淑玲法官,當時中途升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該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後,竟又碰上這位黃法官,她竟違反法官迴避,直接駁回上訴,因行政訴訟僅兩審,且最高院採秘密分案,當事者根本無從得知,更無法事先聲請法官迴避,等同太極門81年度稅案,僅經一次審案就直接定案,讓太極門飽受訟累折磨!

其實司法單位長期漠視及曲解法官迴避制度,衍生了很多冤錯假案,因此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2020年召開「法官漠視迴避制度造成台灣成千上萬冤錯假案」記者會,提出沉重控訴與呼籲,但司法當局至今還是視若無睹,讓法官迴避的規定形同具文,嚴重損害人民訴訟權。台灣長期失去的司法信心 還有救嗎?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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