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每一天我們國家的財政,正面臨被掏空的日子,你不能不知道,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錯誤的決策及燒錢的真相。張盛和還曾被網友爆料,在台北市國稅局局長任內,曾為了稅收績效,竟用立可白塗掉公文書日期,偽造文書,並強行拍賣被害人資產,後經被害人在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事跡敗露,才主動用「退稅」名義退還被害人,但是那筆金額被害人也已經無法買回原來的資產了。這樣的「政績」讓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直指張盛和是「史上最爛敗家部長」。請問拿著9000多條解釋函令,逼迫百姓走投無路,也算合法嗎?
另外侯寬仁拼業績拼過頭了,忘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再擴張自己的權限,握在自己手中的權限愈來愈大時,當然最可憐的就是平民百姓了!搞不清楚法律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就如此被嚇唬著,陷入威權時代的迷失。結果百姓的權利,落入違法濫權檢察官的圈套中、並一步一步走入不歸路,把人民搞到死。
這樣的檢察官、還有濫開稅單的稅官都沒有被處分,有的官員還能升官,像侵害人權無數的張盛和(堅持: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鼓勵稅官開稅單領獎金)、侯寬仁(怪力亂神起訴)等為典型代表,弄得人民都很痛苦,在網路蒐尋都可以看到這兩人的惡績,希望新政府用人,要考慮有人權觀的官員為首要,儘快修掉、廢掉惡法。
執法者心態要調整、也要更審慎,合法不是唯一標準,更要注意手段的必要性跟合比例性,「民事跟行政有時比刑事還殘酷。關你五個月,跟我把你這輩子全家人都住在那裡的房子執行掉,恐怕後者並不亞於幾個月的徒刑」。稅務機關也有很多的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
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釋法藏法師表示,法律的執行有太多模糊的空間,而公權力最會侵害人權,其中不良的稅制明顯地讓很多人受到不當的傷害,需要憲法規範國家公權力的執行,避免不當人權侵犯。
太極門案是國家人權高度的指標問題,土地遭沒收,凸顯政府自我解釋的力量很大。他表示,宗教能帶來心靈的撫慰、生命價值意義的導引,有其發展的必要性,國家應該輔助宗教。目前我國有宗教信仰的人口佔80%以上,但只有文化、教育基本法等,唯獨宗教沒有宗教人權標準法律,是政府怠忽職守。國土法也沒有宗教人權的概念,還制定平等法以國家公權力介入,侵犯憲法所保障宗教內部的信仰行為,他呼籲全民覺醒與監督,制定保障人權的合理規範,正視台灣宗教人權維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