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稅災戶也要紓困 更要超前部署

 

立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其中特別條例第3條規定隔離、檢疫者得申請防疫補償,第4條也規定,防疫假中企業若給予員工薪資者,得就給付薪資的兩倍列報費用減除,透過國家分擔來舒緩勞資雙方對隔離期間的經濟損失。這次財政部也擬在6月底提早辦竣退稅作業,降低疫情衝擊庶民經濟,估計受惠290多萬納稅戶,這樣為人民著想的作法就是紓困,也是超前部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制定案已三讀通過。全案19條,重點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國際間尚未趨緩,對國內社會、經濟產生相當之衝擊。法案針對各項防疫作為推動效能及相關防疫設備、物資等調配;並對因政府為防堵疫情蔓延所採取相關防疫作為,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提供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降低其損失並協助產業復甦,另就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須受隔離、檢疫者及相關照顧者之權益予以保障,並對違反隔離、檢疫措施、傳播不實訊息、哄抬或囤積公告防疫物資等規範相關罰則。本條例快速應變整備各項防疫措施使我國疫情控制成效顯著,並對疫情造成衝擊之產業予以租稅及紓困優惠措施,並對因防疫隔離造成生活困難之人民予以扶助及補助,將使產業得以減少損失並儘快復甦,人民生活得以安全無虞。

行政執行署公布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31萬件,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屈的案件呢?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沒錯,稅制是霸道,但文明國家果然是不一樣,情理法兼顧,這才是人權的保障,這是台灣稅改所要學習的做法。

在台灣有了稅務獎勵金,人權就不見了,沒證據僅憑稅官自己認定,稅單就可開出來了,不知道負責的名字,就寫雞排、油飯,稅單就會送到家了,人民不服去找稅官,稅官告知可以去走行政救濟撤銷稅單,天知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啊!而且遇到的承辦長官跟本都是球員兼裁判,因為都是財稅單位的人啊!毫無勝算的機會,而且最後走行政法庭告上國稅局時,懂法不懂稅的法官聽國稅局稅的話不說,財政部還會配合案件臨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稅制是霸道,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啊!

唯有廢除稅務獎勵金、解釋函令的稅改才是真正的稅改,行政法院的法官本就應該受稅法的訓練,通過考試方能有專業的素養,所以應該建立稅務專業法庭證照考試制度,遴選懂法又懂稅的稅務專業法官,這樣才真正做到稅務人權的保障,再配合廢除解釋函令的作法,這才是有賦稅人權的王道,再廢除稅務獎勵金,就是賦稅人權王道中的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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