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台灣要走嚴謹司法路 莫讓違法濫權檢察官揮刀殺人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最後雖獲無罪判決,仍造成其等名譽、隱私、工作、身心壓力等嚴重損害。監察院認為檢察官對於貪污案件之偵查、限制出境、起訴等,攸關被告公務員聲譽,在辦理重大貪污案件時,應該以更謹慎的態度、遵循證據嚴謹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以保障民眾權益。

對國家有幫助、台灣要轉型,我們需要國外人才來幫助我們,翁啟惠是諾貝爾獎候選人,也是知名學者,對台灣在國際的曝光率、吸引外資人才來台有很大幫助,這次的案子雖然判翁無罪、還他清白,卻很難還給他名譽。在疫苗研發領域相當出色,是國際認定的人才,我們卻輕易把他起訴,這樣後面的人要回來會不會怕。希望藉著這個機會向國外人才喊話,台灣走向嚴謹法律的路了,不會再這樣糟蹋他們了。

而翁前院長因「故鄉的召喚讓我無法拒絕」,放棄國外的高薪回來擔任近十年院長,為台灣生技產業帶來新的里程碑,並催生科技法規及生技園區,帶動學術界與產業界共創榮景。翁前院長曾發表過700篇論文、擁有100多項專利的,對許多疾病新藥開發貢獻良多,卻捲入了浩鼎案不幸身陷囹圄,是國家的損失更是他一生的夢魘!一夕間,從學術界的崇高地位墜落,淪為遭外界指責、質疑的貪污犯,他感觸的說道:「這塊土地我愛的最深,卻讓我最慟!」檢察官好大的官威!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這段辛酸血淚史,任人都會掬一把同情之淚,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而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反正都奈何不了我,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

希望藉著此案喚起檢察官的思考,雖然檢察官只要達到50%可能有罪的門檻就可以起訴,但本該有相當程度懷疑才起訴,不是像這樣直接把人起訴,最後調查老半天,證據力相當薄弱,證據根本沒有價值就去認定人家的罪,最後就算判決無罪,「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無法承受的重」。

當然,侯寬仁檢察官升任廉政署副署長到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二三十年下來,侯寬仁的濫權違法起訴案子實在是罄竹難書,其所造成的的冤獄,有幸獲得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有何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啊!

人權如此的被迫害而不自知,但不知司法單位何時才會覺醒與反省,不再害民愚民,真正做到尊重人權。為了改善民眾長期對檢察機關內部制度的不信任,從2012年就開始施行檢察官評鑑新制,引進多元化之外部委員8人,由審、檢、辯、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藉由公正、客觀的評鑑程序,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不要再讓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僅用自由心證就能借刀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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