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一生奉公守法變成欠稅大戶 人瑞淚控國稅局追殺連保單都扣 1

 

新北市汐止一名97歲人瑞楊老太太,過去家族有一片幾百坪土地,25年前以10億元賣出後經課稅賺6億元,之後用這筆6億元投資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最後入帳到兒媳帳戶,被國稅局發現沒有申報繳納贈與稅,罰鍰加稅金共欠5億6千萬稅金,對此楊老太太不滿,打20年行政官司,以及部分繳納,仍有2億2千萬還沒繳。

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此案為兒子及兒媳),但為何未進行此等稅捐義務之轉嫁,此新聞案例並未敘述清楚,猜測有可能是該名老太太在中華民國境內仍有財產(此例保單),所以才未發生巨額贈與稅之納稅義務轉嫁給受贈人的恐怖後果。

此案發生時,當時的贈與稅稅率最高高達50%,漏報贈與稅的罰則為稅金1倍。
在民國106年洗錢防制法趨嚴之後,目前各金融機構已停止發行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之具高度洗錢潛在風險的金融工具。

一般民間常傳說保單無法被查到,以此例可發現此說法根本不成立,一般稅捐案件只要成為已確定案件,則會轉至行政執行署進行執行,此時納稅義務人和行政執行官再吐苦水表示稅捐核課錯誤已無任何作用,此時行政執行官只會關注如何催討回欠稅稅款,必要時會查出一大堆連欠稅人都不完全清楚的資訊,而且常會發生資產遭扣押,或是欠稅人被管收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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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瑞利用這筆錢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但卻被國稅局判定她利用NCD贈與兒子一家3口6億多元,應該要課贈與稅加罰金共5億6千萬元,經人瑞向國稅局申復成功減免1億元後,又繳1億3千萬元打官司卻仍敗訴,目前仍欠2億2千5百萬元,因人瑞年事已高,行政執行署也不敢對她進行管收。

109年最後一天,寒流壟罩北台灣,高齡97歲的楊高寶珠裹著冬衣坐在輪椅上,由外傭推著正準備出門,滿頭白髮下的清癯臉孔紅潤,兩眼炯炯有神,但多的是老人慈祥神韻,還透出幾分過去治家嚴謹的風範,但一聽到「欠稅」的問題,便委婉的微笑拒絕說明,直說「沒有」、「不知道」,接著示意要外傭推她回家,而楊高寶珠的家人則是一臉驚慌的婉拒採訪。

但已屆百歲,為何會欠下巨額稅金?楊高寶珠過去曾是汐止國小的老師,以教學嚴謹著稱,50多歲時就挑起大樑,主持家族事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家族位於汐止大同路2段的數百坪土地,不只每年要處理鉅額地價稅,還要煩惱因土地引發的訴訟官司。

直到86年,當時72歲的楊高寶珠將大同路2段的家族土地賣給國內一家知名建設公司,由於該筆土地位於台鐵汐科站附近,賣地的價格非常好,總價約10億元,在扣掉土地增值稅後,楊高寶珠還有6億多元入帳。人瑞淚控國稅局追殺連保單都扣,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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