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稅體制亂象 國稅局憑空亂開稅單

2026/01/06    文/莫忘/助理

當人民面對公權力時,要據理力爭,大家要共同站出來,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對於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在美國,人民向有些州政府聯邦稅務法院提出稅務訴訟,僅須負擔60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救濟程序可選擇「訴願」或直接「訴訟」,人民提出行政救濟,國稅局就須要停止強制處分;又台灣人民欠稅可以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期待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勵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以德國的稅務法庭的法官為例,每個法官都會計算稅額,因為他們以前不是稅務律師就是國稅局的高官,他們深諳稅法,實務經驗豐富。臺灣過度強調期別、資歷的升遷制度,儼然辛苦個十幾年,就可以拿到升官的門票。在這樣缺乏專業訓練配置的制度下,怎麼鼓勵年輕的法官學好、充實他的專業知識?如何能做好專業的稅務裁判?所以,培養具有專業素養法官、成立專業稅務法庭,是臺灣解決日益高升的稅務爭訟的當務之急,讓賦稅人權有出頭天的一天。

留美歸國科技人才葉揚春響應政府號召,帶著DNA晶片技術返台,新公司以「技術入股」留任人才,過程也經過會計師簽證及報請經濟部核准,國稅局卻否定經濟部核准的技術入股,硬是以薪資所得認定,要求他繳納四百多萬元稅金,還被限制出境;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人權迫害案,學者專家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檢察官僅憑不實檢舉,沒有證據即違法起訴太極門,國稅局未實際查核竟依檢察官不實起訴書違法開單課稅並重罰,即使刑案已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國稅局仍持續違法開單,於2020年甚至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修行道場預定地。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阿土由此點出台灣法稅體制的亂象,包括:國稅局自我認定、憑空想像亂開稅單、行政權凌駕司法(稅捐機關無視法院最終判決)等;再加上稅務獎勵金誘因,導致濫權開單、製造冤案,財政部應徹底檢討無法源依據的函釋並改革稅制,才能真正還公道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