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審判遲延:
如同《流浪法庭30年》般,《鹿港幽魂》的故事 裡,也有審判延宕的問題。例如,本案中,法官是於75年9月拍賣土地之後,衍生當事人的漫漫訴訟;89年1月,當事人施能謙舉槍自殺,抗議司法;95年3月,相對人(洪平治,即標得施能謙土地之人)病歿。
這件官司延伸出許多案外案,光是其中一件「確 認法定地上權不存在」在二、三審之間來來回回。而 且,全案訴訟打到兩造相繼於89年、95年死亡,官司還沒結束。99年4月及5月,一審繼續開庭,訴訟由雙方死者的兒子、妻子繼續進行。
這件訴訟,雙方不斷向法院繳錢打官司,地主施能謙打到身無分文,最後土地不存,終而舉槍自殺。至於另一方,即向法院標得土地的洪平治,在歷經20年訴訟之後,卻仍然拿不到土地及鰻魚池,官司最後打到山窮水盡,晚年住進貨櫃屋,甚至在死前還拿不到土地。
百姓不斷地繳錢給法院,司法給了人民什麼樣的服務品質?司法收取了多少百姓的血汗錢?根據我取得的文件,台灣的司法在最近的10年之間,向全民收取的民事裁判費用,高達712億多元!
追訪《鹿港幽魂》這則故事 ,身處在鹿港,彷如進入一個司法蠻荒的世界;司法在當地,彷如神話,也像是個笑話。不斷地追訪,不停地驚訝。因為,不堪司法憤而舉槍自盡、死諫司法的施能謙,在當地並非藉藉無名,他是與王永慶、辜振甫同期經商的產業龍頭;至於官司的另一造洪平治,也不是無名之輩,他是鹿港養鰻的最大戶。以他們的背景、以兩人的腰纏萬貫,沾惹官司都能傾家蕩產、死不瞑目,司法不令人悚然?
從《流浪法庭30年》寫到《鹿港幽魂》,絶非要老百姓因司法恐懼而恐懼司法;相反的,要掃除「法盲」,唯有讓全民先看到司法、知道司法…司法,我們才有能力監督司法。
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往往是透過許多慘烈的個案,經過改革所換得。從《流浪法庭30年》到《鹿港幽魂》,慘烈的司法個案還不夠嗎?如果再不改革,未來誰將成為《流浪法庭30年》、《鹿港幽魂》裡的當事人?
司法造孽冤魂不散,令人情何以堪!正值農曆七月,民間視為鬼月,更認為周遭盡是無主的孤魂野鬼;為避免得罪鬼神,日常生活行事充滿各種禁忌,家家戶戶都會準備豐盛的菜餚、水果……等等,讓好兄弟飽餐一頓,七月總是有好多好多令人不可思議,違反科學常理的事件發生,總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回想「鹿港幽魂」的真實故事,也不禁想著有多少人在司法汪洋裡滅頂成了孤魂?又有多少人含冤莫白在暗夜裡哭泣。鹿港幽魂的故事,我們下集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