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纏訟15年林若亞抗稅成功 為名模球星爭取租稅利益

 

名模林若亞抗稅成功!「薪資扣除額」設限違憲,釋憲成功未來可能造福540萬戶。「林若亞條款」財政部已研擬完成薪資所得費用核實減除方案,可以核實減除的項目有三,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

被封為「演藝圈的英雄」-林若亞抗稅成功,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相關機關應從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檢討修正。十多年來她孤軍奮鬥為爭取自己的權利,終於碰到有良心的法官-錢建榮,主動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國稅局如此競競業業窮追不捨,背後是否藏有其它的秘密?

也就是未來民眾申報綜所稅時,一般薪資所得者可以選擇定額20萬元扣除;取得薪資所得成本費用超過20萬元者,可以選擇核實減除,但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所得的3%,而這3%限制似乎又有違憲的爭議待百姓再爭取,要知道挑戰法律權威,抵抗國家機器,人民聲請解釋能獲大法官青睞的比例並不高,在經歷一場又一場的訴訟敗仗,平常人早已精神崩潰。

名模林若亞94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主張自己「執行業務」從凱渥經紀公司獲得99萬餘元,減除治裝、梳化妝等必要費用75萬元後,執行業務所得是24萬餘元。但國稅局認為凱渥與林若亞是僱傭關係,領到的是「薪資所得」,不能列舉扣除,要林若亞補稅51264元。林若亞不服提出行政救濟,最終促使財政部增訂「林若亞條款」,薪資可以選擇定額扣除與核實扣除二選一,但林若亞個人補稅官司仍持續纏訟。

「薪資扣除額」的天花板上限可望解除,歸功於名模抗稅成功!因為林若亞當年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收入100萬,列舉治裝成本後,最後只申報30多萬,卻遭到國稅局追稅,事後她聲請釋憲,大法官才認定是國稅局違憲。林若亞透過臉書回應,感謝公正判決,事實上連志玲姊姊,也曾經親上火線抗稅。

名模打頭陣,有了林若亞抗稅成功的例子,可望造福全國受薪階級。但事實上名模抗稅,向來高EQ的志玲姐姐也曾經收起笑容,爭取了這麼久,還是有很多的遺憾。名模林若亞抗稅案件,從打行政救濟至今已經纏訟快15年,最後才由法院判決確定,扣除成本費用之後,其補稅金額也從51264元降為30496元,少繳了2萬多元;而林若亞的抗稅過程,不僅在綜所稅上爭取到薪資可以核實扣除的「林若亞條款」外,也為名模、球星與知名主持人爭取租稅權益。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林若亞抗稅過程扮演關鍵的角色。

承審法官錢建榮:「經紀公司幫她們(模特兒)接生意,她們是用抽成(執行業務所得)的方法,可是財政部的函示就是說,你們(模特兒)只能用薪資所得的方法,那我就覺得不合理。」

名模林若亞聲請釋憲,獲得大法官認定是國稅局違憲,不只是成功的維護自己的租稅人權,更是讓台灣的租稅人權更上一層樓,讓台灣在民主法治體制下,人民有真正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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