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國稅局一張稅單逼百姓背債 小店無法經營真是情何以堪

 

當自己身歴其境也見證國稅局違法官員的傲慢,國稅局一張要人命的稅單,逼得善良百姓要背負千萬元的「債務」,讓百姓的小店無法繼續經營下去,真是情何以堪!

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31萬件,稅災戶哀鴻遍野,真的是台灣人愛欠稅嗎?

戴女士年輕時事業心重,經營好幾家餐廳,因管理困難,把其中一家轉手給親友經營,最後親友仍是結束營業,未辦理結束營業清算及繳稅,最後國稅局追不到稅就直接從銀行存款扣,這不屬於該繳的稅怎麼可以從這裡扣呢!國稅局這種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行徑令人髮指。

有一次國稅局要戴女士提出七年前一張五萬元進項發票採購單、簽收單和付款單來證明,否則就有購買虛設行號的假發票之嫌,要罰15倍到30倍的罰款。當時因人在外地,女兒及會計師說明,都不被採信,一定要負責人親自提供七年前原始憑證,有誰會去保留原始憑證這麼多年呢?戴女士跟稅務員說,明知他們結束營業,你們還賣發票給他們繼續營業,他們無言以對,我說回去等你們寄罰單給我,拿到罰單我再去調查局申訴,該繳的一毛不會少繳,不該繳的我絕對抗爭到底,至今12年沒再收到這張罰單。

而她經營小本餐廳,被迫逐筆對帳是八O年代之事,當時針對無法找到客户舉証之處全部開罰,因當時很多工廠外移到中國大陸,找不到客戶很正常,罰了多少已不記得,連補代罰約87萬是當年全部所繳的税額,對於小本生意,真的是天文數字,整整花了一個多月到國稅局逐筆對帳,要說明來龍去脈,餐廳的生意都不要做了,後來還舉債渡日,背負了一屁股債。然而國稅局卻把這筆當成買假發票,要負舉證責任,弄到因不實稅單的壓力,再加上申訴無門,只好舉債度日,國稅局一張要人命的稅單,逼得善良百要背負千萬元的「債務」,小店無法繼續經營下去,真是情何以堪?

另一件是假發票98年的案子來査94年帳之事,也査了好幾個月,比如說去大市場買的貨,當然無統一發票可言,要不就要求上游廠商開立,國稅局要求我們要負舉證責任,並指認是買假發票;後來知道這家公司已結束營業,但國稅局還繼續提供給這家公司發票,却反過來一口咬定是去買假發票,讓人啼笑皆非!提出這點用國税局失職大問題將了他們—軍,事件才不了了之。但國稅局的追稅騷擾,嚴重影饗小店的經營,因而舉債渡日,而負龐大債務,只好關門大吉!

國稅局官員栽贓枉法,非法課稅行為,深植在人民心中,無法抹滅,請問小英總統:人民遭受的折磨何時才能解脫,請還給百姓一個優質的賦稅人權,人民才得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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