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獎勵金是超徵的元兇也是貪腐的源頭,人民呼籲消滅法稅病毒,還給人民健康的生存環境。
中央稅收超徵持續多年,2014年至2022年估計稅收超徵1兆5,537億,蔡政府六年來超徵1兆1,293億元,連年稅收鉅量超徵引發關注,另一方面稅災問題也不容忽視,依據法務部執行署統計,從2014年至2022年11月止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累計超過8,998萬件,當中有多少是冤案?有多少錯判?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執法體系如果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也表示「過去擔任國稅局局長可領獎金百萬元」,前財政部長王建煊自承,每一年都會拿到一筆800~1,200萬元不等的查緝逃漏稅稽徵獎金。2011年首部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出爐,時任監察院院長王建煊寫序-「我是個罪人?」,披露稅捐機關藉由查稅領取獎金,並指出台灣稅制多處需要改革。「在稅務獎勵金惡質操作下,許多冤錯假稅單在迫害善良人民。」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查稅獎金2004年已廢除,財政部卻用行政命令凌駕法律之上,借屍還魂自肥。他呼籲立委,要廢除稅務獎勵金,官員要有尊嚴,不要領黑心錢,而且沒有法源的執行獎金強搶民產,1,400多萬件被強制執行案裡面有冤屈,人民被迫含淚而終,遠走他鄉。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教授曾發表「廢除稅務獎金,回歸公務員考績常軌」專文指出,稅務獎勵金及執行績效獎勵金迄今無法源依據,「且與公務員已有的考績獎金、年終獎金重複,又其發放對象與標準是否公平合理,以及為了獎金而不當查稅、造假、超額強制執行等問題。既不明文承認,也不禁止繼續任由行政機關編列預算,以人民繳納的稅款支付各種名目的獎勵金,違反依法行政原則,顯非法治國家之常態。」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曾表示,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署的獎金制度是一個隱憂。正常的公務員因考績都會走火入魔,更何況是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金。這非常可能引誘公務員不依法行政,在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逼迫人民繳不該繳的稅,進行不符比例的強制執行處分。專家學者直指,稅務獎勵金為迫害人權元兇,亦為財政病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