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司法紀錄!纏訟21年 徐自強無罪確定

21年前因黃春樹綁架撕票案而身陷官司的徐自強,歷經9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的判決,最高法院終於在13日駁回高檢署之上訴,判徐自強無罪定讞。

1995年富商黃春樹遭綁架勒贖後殺害,徐自強被控涉嫌和黃銘泉、黃春棋與陳憶隆共同犯案,徐自強遭通緝後自行投案,21年來能有無罪的機會,主要原因是罪證不足,共犯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詞,皆無證據證明徐自強有參與犯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徐自強與義務律師團一同出席。徐自強得知獲判無罪的消息,一度表示無法置信,感覺很不真實,像是假的,他表示,過幾天就是媽媽的生日,這個好消息就是給媽媽最好的生日禮物。

徐自強20年來的司法纏訟不斷獲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協助、聲請釋憲,也獲兩任檢察總長盧仁發、吳英昭5度提出非常上訴,大法官解釋,救回死刑犯首例,創下司法史上多項紀錄。

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表示,此案讓人看到台灣司法的進步,過程雖然很漫長,也有讓人失望的時候,但法院終究能讓證據說話及合理的採證與認定,但仍值得肯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